
作者:遇水则欢更新时间:2024-11-27 13:45:55
孟离(孟昭),人魔混血,五岁入幽冥界,被拾祸收为义女。她从小好杀,嗜血残暴,独断专行,十九岁继任魔君,二十五岁魔族内乱,她孤立无援,跳入血池,做了鱼食。人人都以为她死于非命,却不知她换了个身份,吃香喝辣,怼人打架,还在名门正派当了个长老,混得风生水起。她一身男装,手拿折扇,那叫一个风度翩翩,姿态卓然,谁见了都以为她是文人墨客,有匪君子。楚烨看她的第一眼就不喜欢,还织了个茧,想把她藏起来。后来楚烨发现,这个人耳朵上怎么有眼儿?他问:你一个女的穿什么男装?孟昭不满:女的怎么不能穿男装?男的也可以穿女装啊。她还拿出了一套女装递给楚烨:你也试试?楚烨不试。但也因为知道了孟昭是女儿身,对她的敌意大大削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恋慕上了她。对此,孟昭的回应是:我要的是一把能为我所用的利剑,不是一个做饭伺候的家仆。本以为楚烨会知难而退,谁知数月之后,他浑身浴血,手执长剑站在她面前,问她:这样的我,能配得上你了吗?女主心狠手辣谎话连篇但很护短。男主欺师灭祖但是很乖很听话。注:女主前期女扮男装。 本座修为天下第一,暴躁一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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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楚烨第一次见到孟昭不穿外袍的样子。 平时孟昭宽袍大袖的,现在外袍一除,窄袖用浅色的缚手束着,倒显出一番别样的精气神来,更俊俏了几分。 不知她若换上女装,会有多好看。 “你这样穿年轻多了。”楚烨靠到了一棵树上,又问,“去哪儿了?” 孟昭扔了一个刚采的野果给楚烨,道:“把那具骸骨和猫妖给山下那群蠢货送过去,让他们看看自己信奉了个什么东西。” 那只猫妖死了之后就现了原形,把村里几个胆小的妇人都给吓哭了。 至于那具带着筋肉的新鲜尸骨,那就更不用说了。 楚烨本来是饿的,听见这话却是半点胃口都没有了,咳嗽了两声问:“你就这么给他们了?他们是不是……” “你那会儿没在是真可惜。”...
关于六零,搬空全家带着灵泉闯香江(穿越重生空间异能穿书六十年代)这本书有不少穿越重生的配角,不喜勿看,非大女主风!请注意看排雷!二十二世纪的林素素明明寿终正寝却还有再次睁开眼睛的机会。要命咯,她一辈子顺风顺水躺平过日子,这六十年代的苦她吃不下。造孽啊,原书女主迫害原主落了水还想抢代表她身份的玉佩?那不行,她可不是好欺负的,转头把玉佩滴血认主开启空间,趁夜搬空女主家秘库里的财宝,随后敲敲闷棍送女主一个小意外。即将三年饥荒期,她该怎么以十二幼龄在这个时代生存?上学赚钱养身安排起来然而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总有刁民极品来害她啊什么?她还有亲人在港城?她的亲妈还活着?这就有点不好办了,说好的躺平混日子现在要她卷起来当港城千金淑女?排雷女主躺平小弱鸡一只,没办法事事与人争论长短,只能暗自图谋报复。女主道德情操不高,精通利已主义。...
关于四合院之好好活着穿越到这个年代,李楚只想苟着,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看似心狠手辣阴鸷疯批实则心地柔软温润护妻攻×柔弱漂亮纯洁小白花哑巴受小哑巴被逼勾引大佬,盗取商业机密,之后不告而别,再没脸去见他。四年后,大佬回国逮到他。很缺钱?要跑到这种地方来卖?聂北弦眼神冰冷。小哑巴小脸羞红,用力摇头。抖什么?背叛我的时候,不是挺有勇气吗?小哑巴欲哭无泪,有口难言。放心,我不会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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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斯德哥尔摩丧心病狂商业霸总X始终清醒警花双洁1V1 苏语鹿被闺蜜带去高端会所,没想到在那里得罪了京圈太子薄司寒,她经历了一生中最屈辱的一夜,平静的生活更是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