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篇文,而且还完结了。《春秋》,由最初计划的50回,扩展到100回,到如今的一百四十回,终于,都完了。之所以一口气post出来,是因为我意识到几个事实。 &esp;&esp;其一,这是一部活在我心中而永远不会走红的小说。所以,我委实没必要扣留这篇文,好似每天啃一片麵包般,极规律地发文赚票。我的目的不过是要将所有事记下来——一些遗憾,一些我应该记得而我可能会忘记的事,又或者不过是想做一件自觉伟大的事。将两年的生活,那七百多个日子,化成四十一万字记下来。 &esp;&esp;里面的事有几分是真,有几分是假,大概只有某几个人能分得清楚。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为何那真实的日子现在看来,变成如梦一般美好?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很难受的事,现在想起来,嘴角却掛着微笑?为什么...
关于抗日之铁血使命剑指日寇颅马踏倭军尸,杀敌锄奸敌胆寒,中国有我,不亡!...
关于祖师明明很强,却过分谨慎无论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秦枫穿越了,还很幸运的拜了个仙风道骨的老者为师,谁知老者却是个魔门长老!修真界十分残酷,魔门更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实力弱小又无助的秦枫想要活命,只能选择低调的苟着。没成想苟着苟着,过了成百上千年后,他竟然成为了整个魔道的大佬(纯正修仙小说,无系统,喜欢龙傲天的勿入)...
红月亮出现在天上的那一刻开始,全世界的人都成了疯子。除了我!...
关于四合院爆杀四合院禽兽,无敌了(年代文同人文,无系统,有戾气但是不是特别重,强国路线)1962年,退伍卫生员林夕魂穿情满四合院。报警抓捕贾东旭,死在劳里。举报聋老太太是敌特人员。噶了二大爷刘海中荔枝。送一大爷易中海去睡桥洞。让棒梗变太监。学医开发药品,成为药品研究大商。研究现代科技,提前一百年,实现强国梦。手握存储空间,看林夕如何在这个年代激昂飞扬。...
关于黑色豪门之我的王子老公(大结局)他,日本第一社团安腾家的二少,长像俊美温文尔雅,成王败寇这个道理让生在这个家族里的他必须凶残嗜血她,父母双亡与姐姐相依为命,虽漂亮可爱,却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泼辣野蛮的性格却善良带着傲骨两个必须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缘份和命运碰撞到了没有浪漫的开始,也从没轰轰烈烈的结束过他们谈不上恶魔与天使因为恶魔成为恶魔有太多的情非所愿与无奈,而女孩也从来不是逆来顺受的小羊羔是恶魔训蛮女?还是蛮女征服了恶魔呢?他不是家族里的龙,却是那只永远死不了,一次比一次更强大的火凤凰,多年后他终于登上了黑龙组的王子之位,他知道他再也不能让那个女人离开自己…曾经,面对每一个追求她的男孩,楚楚总是很萌很高傲地问本小姐是你这样的能配得上的吗?那么,谁又能配得上她呢?遇到他以后,她知道今生他就是她的劫数了,从被他强迫的他们都懵懂青涩的第一次开始,从多年以后当他第一次抱起他们共同的孩子开始...
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一切尽在太古剑尊。...